更新时间:2026-01-17 02:02 来源:牛马见闻
截至发稿截至发稿截至发稿亦未获回复
<p></p>新闻?漫画 ([来源:信号新闻)<p><strong>信网·信号新闻1月16日讯</strong> 因为有员工欠了网贷,近日,江西的一家公司被催收电话“轰炸”,无奈之下,多个部门不得不拔了电话线;但这并不能避免被骚扰,随后公司的员工收到了催收短信,催收人员还给行政部门的员工打电话。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段时间的催收电话和短信来自不同机构,其中一家自称与“你我贷”有合作。“你我贷”App上的信息则显示,相关债权已转让给上海港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截至发稿,相关方均未给出明确回应。</p> <p><strong>催收人员找到公司和同事 不得已拔了电话线</strong></p> <p>江西这家公司的员工介绍,从2025年12月起,财务、采购等多个部门的对外电话都接到找魏姓员工“处理欠款”的来电,“非常影响工作,最后除了必须保持外联的部门,其他部门不得不暂时把电话线拔掉”。</p> <p>骚扰并未止步于公司座机,一些同事的手机上也收到了催收短信。从短信截图看,发信息的是一个182开头的手机号,内容里称:"魏某某以某某公司(魏先生所在公司名称)名义借款,已严重逾期,留有你的电话做紧急联系人”。</p> <p style="text-align:center;"></p>魏先生同事收到的短信截图。(来源:受访者)<p>“看到短信后,我便与魏姓同事联系,这才知道他有欠款的事。”该公司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我负责员工社保这部分,可能就是为他办社保的时候留了我的电话,然后被催收公司得到了。”该同事对信号新闻说,“如果不是魏姓同事提前打了招呼,我连你们的采访电话都可能挂掉,因为之前接过很多催收来电,很烦人。”</p> <p>催收的对象魏先生坦言,他于2018年12月24日通过“你我贷”分12期借款3600元,后因多种原因未能偿还。“我现在的薪资也仅够日常生活开销,实在没有多余的钱还了,如今只想踏实工作,尽快赚钱还贷。”但这个愿望如今也面临挑战,“我从之前的公司辞职,就是因为有催收人员找公司和同事了,我不愿给人家惹麻烦,只能离职。”现在,魏先生也同样可能失去工作,“领导说让我处理好,要不然就让我自行离职。”</p> <p><strong>催收信息和电话来自多个机构 其中一家自称与“你我贷”有合作</strong></p> <p>那么,给魏先生工作单位和同事打电话、发信息的究竟是谁?信号新闻先拨打了发送短信的182开头手机号,对方自称是“北京数科逾期调解中心”,负责处理2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通过查询魏先生的姓名,对方称魏先生“有笔欠款已经逾期2000多天”,要求“本人来电话沟通”,之后就不再透露任何信息。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欠款人有意愿解决并且还款,之后肯定就不会再联系无关人员了。</p> <p>另一个153开头的号码则自称“易新律所”,接电话的人说自己姓李,表示跟“你我贷”有合作关系,承认是替“你我贷”催收。</p> <p>然而,信号新闻通过企查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查询,未找到“北京数科逾期调解中心”、“易新律所”这两家机构的登记信息。</p> <p>目前,魏先生在“你我贷”App上已看不到借款合同与欠款总额,页面上只显示“债权已转让,请联系第三方还款”,指向的收款方为上海港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根据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经营范围包含“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p> <p>信号新闻针对“两个手机号是否属于该公司或合作方、催收机构是否与其有关”等问题致电上海港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工作人员仅表示“公司不允许联系第三方、暴力催收等违规行为”,并称将记录问题后进行回复。截至发稿,该公司未进一步答复。</p> <p>另据“你我贷”App显示,其运营方为大连高新园区中融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极融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号新闻向上述公司核实两个手机号是否属于其委外催收人员,截至发稿亦未获回复。</p> <p><strong>催收人员联系时应表明身份 找公司催债、泄露个人隐私均属违规</strong></p> <p>据了解,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得向负有履行债务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外的其他主体催收。另外,催收人员应在首次联系时向债务人及联系人表明所代表的金融机构和催收机构,不应隐瞒或伪造身份,不应以个人名义开展催收。催收人员应使用金融机构与债务人合同协议约定或金融机构指定的收款渠道,不应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还款。</p> <p>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史士辉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采用暴力手段进行催收、向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进行催收以及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行为。在本事件中,催收人员的行为不仅涉及泄露借款人个人隐私,还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与社会公共秩序,侵犯了借款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并构成了人格侮辱。此外,其向借款人同事发送的催收信息中存在虚构内容,亦涉嫌构成侮辱或诽谤。(戴洁)</p> <p></p>
Copyright ® 版权 所有:吉林日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ajilinwang@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431-88600010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号:吉B-2-4-20100020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爆料电话:0431-88601901